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9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南溪区2020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南溪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共招聘1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岗位表》。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周末除外)。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见附件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二)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南溪区2020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网络报名考生将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上传至指定邮箱。
四、资格审查
(一)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仅审查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填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