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0-11-12 09:17:44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网络报名考生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发书面函或电话通知。如因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或院系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事项。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考试通知单。

  五、考试

  本次招聘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面试、试讲等考评方式,具体岗位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面试(试讲)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考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试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

  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对于形成了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低于70分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区人社局同意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七、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三)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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