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招聘专职教研员公告

2022-09-02 11:56:20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现就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职教研员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招聘工作由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教研员。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教研员,年龄52周岁以下(指1969年9月14日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教研员,年龄50周岁以下(指1971年9月14日以后出生)。详见《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职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为人正派,积极进取,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职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

  5.理论基础扎实,教学教研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在同行中有声望、有影响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汕头市教育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edu/)和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电子邮箱stsjsfzzx@qq.com,邮件主题名为:报名岗位+现所在单位+姓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4日下午17:00。

  3.报名要求: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职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汕头市以外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复印件须有本人工作单位校验并盖章);

  (6)如有其他相关荣誉及业绩材料(提供主要教学、教研、科研业绩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

  4.资格初审

  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并于2022年9月15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初审结果。

  (三)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汕头市教育局9楼会议室(地址:汕头市丰泽庄丰泽南街市教育局机关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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