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联系部门、电话:
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0754-88860219
2.监督部门、电话:
汕头市教育局0754-88853404
八、相关公告发布网址
汕头市教育局官网:
https://www.shantou.gov.cn/edu/
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s://www.shantou.gov.cn/hrss/
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