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招聘专职教研员公告

2022-09-02 11:56:20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3.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本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齐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4.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核贯穿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提供不实材料的,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2022年9月17-18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线下直接面试。

  面试方式为说课和问答。

  说课:

  ①时间安排:备课15分钟,说课10分钟;

  ②成绩计算:按满分100分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的50%计入面试成绩。

  问答:

  ①时间安排:10分钟。

  ②成绩计算:按满分100分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的50%计入面试成绩。

  3.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设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于本次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相同,则由组织实施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汕头市教育局官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面试通知书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完成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考察公告。考察工作由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汕头市教育局官网、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汕头市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结合汕头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招聘全过程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具体措施按发布招聘公告时汕头市最新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及具体措施,在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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