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后递补。在体检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在体检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体检阶段结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相关要求
(一)因有关工作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事项调整的,中心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考人员要提供正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的资格审核、面试、录用等相关公示公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4077260
监督投诉电话:0951-5023756、4077253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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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