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做好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精神,结合本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经自治区党委编办审核,结合中心岗位设置情况,本次招聘共设置16个岗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3年7月6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nx.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http://www.nxcdc.org/)、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8:00至2023年7月17日18:00(以电子邮件显示的发送日期为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nxcdcrsk@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岗位名称+本人姓名+专业+手机号。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初审。中心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进行初审结果确认。
4.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个别急需紧缺岗位,按规定程序研究并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考生可以选择补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5.笔试。报考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超过20人(含20),将对该岗位人员进行笔试(闭卷)加试。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银川市胜利街528号)。应聘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丢失身份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