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宿迁市市直教育系统招聘(选调)公告

2019-12-20 15:06:32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宿迁市钟吾初级中学教师和宿迁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工作人员,优化现有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人、公开选调教研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的单位、岗位、计划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公开招聘(选调)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其中:01-05岗位为公开招聘岗位,06-09岗位为公开选调岗位)。

  二、招聘(选调)对象

  公开招聘:面向社会招聘(含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公开选调:面向宿迁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部、省属等条管部门驻宿单位)公开选调。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备案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0)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四、招聘(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公开选调岗位06-09不需要参加笔试环节。

  (一)发布公告

  市教育局、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选调)信息。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政策问题可与宿迁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2月24日9:00-12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24日9:00-12月31日17:30;

  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4日9:00-1月2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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