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10人公告

2018-08-03 11:43:10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按照市政府安排,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就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大同市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共10名,主要从事能源革命相关研究管理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置专门岗位招聘。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只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9月前取得;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不设年龄限制;

7、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

(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其他岗位,但须符合报考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在编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招考时岗位有要求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8月为截止时间。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报名网址为: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人事考试入口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8月8日9:00至8月12日17:00期间登录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人事考试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大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类设置的(如×××类),参照《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本类所含所有专业,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与其中一个专业名称一致即可报名;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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