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10人公告

2018-08-03 11:43:10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该报名人员的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此环节后,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含报名环节没有形成竞争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八、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政府网(www.dt.gov.cn)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公告咨询电话:0352-7668825

技术咨询电话:0352-5067792

监督电话:0352-766818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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