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晴隆县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简章

2013-02-26 11:37:52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晴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身体健康,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2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在晴隆县服务期满未就业或现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即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晴隆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8、对报名应聘乡(镇)管理岗位的我县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不作专业限制,学历放宽至中专(含技校、职高、高中),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3月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晴隆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局(老干活动中心)

  (二)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管理岗位的村干部须持当选证书或乡(镇)党委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晴隆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团县委或县引导办证明,在晴隆县服务期已满的“四项目”人员也可持相应的服务证书。报考限晴隆户籍岗位的考生,含原晴隆户籍的毕业生。

  考生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晴隆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计划在考试前进行公告。因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不能报考的人员,报考该岗位的报名资格同时取消。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按照本简章有关规定,对照考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经招聘单位审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办理报名手续,并免收报名考务费,向考生发放《考生已报名证明》;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县招聘办复核,经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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