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名)

2024-04-16 11:21:57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统筹安排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89号)等规定,2024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开展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区)口岸业务综合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业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00至4月25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进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业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

  报名前,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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