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任泽区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公证处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2017年根据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司法[2017]8号)文件精神,由原来的行政体制改制为事业体制,核定差额事业编制4人。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1日至2006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任泽区2024年公开招聘任泽区公证处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2.岗位信息表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10月21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0月14日通过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renze.gov.cn/channel/list/20_4.html)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审核
1.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www.xtrsksw.com。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5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6日17:00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报名系统将于10月25日17:00自动关闭,报名时间截至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