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承诺服务所报考单位满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我县,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生活补贴。
五、政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一经聘用纳入我县财政预算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聘用事业单位工资相关标准执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生活补贴。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分3年发放生活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发放第一次,2026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发放第二次,2027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发放第三次),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每年度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每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人员2026-2028年度连续3年考核获“优秀”等次的,额外一次性奖励 2万元。
2.住房保障。
(1)本科生:符合我县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依据我县住房保障政策,申请15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1.8万元/年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2)硕士生、博士生:符合我县人才周转房管理相关规定或符合我县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人才周转房(物业费等其他费用自行缴纳),或可申请20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2.4万元/年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3.职称评聘。聘用人员首次职称评聘时,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按岗聘用,无空缺岗位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赴高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和谐路3号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和盛家园对面)。固定电话:0898—26698362,手机号码:13698964094。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县委人才发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纪委监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898—26698362、2669989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9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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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昌江黎族自治县赴高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昌江黎族自治县赴高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cjxrlzyhshbzj/rsxx/202410/34dfb74cd9ad42a5b45f7a11d1e670b4.shtml?ddtab=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