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广聚四方之才,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11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昌江黎族自治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其中县委党校3名、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2名、乡镇农业服务中心9名(石碌镇、叉河镇、乌烈镇、十月田镇、王下乡各1名; 海尾镇、七叉镇各2名)。
(二)招聘对象
具体见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专业素养,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
5.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报考人员年龄时间计算为1988年10月19日至2006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时间
2024年10月19日至20日赴广州市高校开展招聘工作。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委托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2024年10月19日09:30—14:00,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2)2024年10月20日10:00—11:30,广州市中山大学东校区—行政楼架空层;
15:00—17:30,广州市华南农业大学创客空间。
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名过程中因专业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确定。
3.报名提交材料:
考生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将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递交,袋面写明应聘岗位、姓名):
(1)《2024年昌江黎族自治县赴高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在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