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发〔2024〕1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塔城地区公开招聘104个乡村医生岗位,共10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满足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及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毕业生;
3.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0月11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4年塔城地区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本次招聘考试中应聘人员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至日期均为2024年10月11日。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自治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9)现有学历及专业无法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0月11日-18日(10:00-19:00)
(二)笔试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10:00-12:00)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
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岗位表》,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
(2)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信网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等材料;
(6)报考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①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须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本次报考笔试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考试报名考试费用有关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人40元/科,合计55元。此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根据岗位要求及应聘者所持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按要求向社会公示(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xjtc.gov.cn)。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