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整体提升喀什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喀什地区603个乡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1.2022-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其他必须条件;
8.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10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调剂、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岗位信息表》(附件1),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附件3),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交本人毕业证原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两个月以上)、学位证、身份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等材料。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2.资格审查。各县市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专班按照招聘范围和条件,考生报名表和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向报考人员反馈。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月18日,上午10:00-13:30点,下午14:00-19:00点。
地点:各县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基层卫生健康科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于10月23日-24日,前往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卫生健康委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二)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采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和答题,以闭卷形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予以公布。对无人报考的村卫生室,根据考生自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