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基层治理发展需要,现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全区计划招录退役士兵153人,分为A类岗位和B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仅面向退役士官(军士),B类岗位面向退役士官(军士)和退役义务兵。正式录用后,由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相应社区岗位工作。各街道招录计划见附件。
二、招录条件
1.具有沈阳市户籍(2024年10月7日及以前登记);
2.由沈阳市接收且正常退出现役的士兵(包括移交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6.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
7.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8.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5.被开除党籍、军籍或从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清退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社区工作者招录或其他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请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网址:沈阳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
1.报名。2024年10月14日10时至10月16日16时。届时,考生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及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须上传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件(或证明材料)、学历证书。
2.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录单位将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请考生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是否通过,并保持手机畅通。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审查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初审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2时。
4.缴费确认。通过审查的考生,需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务费,考务费100元人民币,请务必于10月17日24时前完成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缴费时间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5.为便于考生报考,报名期间,各招录岗位报名人数将定期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