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592人)

2024-09-19 17:00:01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受各招聘单位委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笔试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3450个岗位459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9月19日(含)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9月19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9月19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9月19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9月19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8.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以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聘的岗位;在新疆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可视同为自治区户籍。

  10.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专项岗位,应聘人员须为在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9月19日10︰30—9月27日18︰30

  缴费时间:9月20日10︰30—9月28日10︰30

  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

  (二)笔试时间(笔试各科目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需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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