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芜湖市繁昌区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11名)

2024-09-14 08:50:37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按规定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享受落户及就业就学“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可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且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积极协调安排工作,并本着优先原则,帮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三)给予政府薪酬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以外,3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60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6000元,“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每年补贴24000元。

  (四)享受住房待遇。安排部分公租房、人才公寓,解决引进人才临时住房问题。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繁昌区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购房款30%最高4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10%最高15万元安家补贴;“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可享受6%最高9万元安家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五)给予发展成长支持。坚持既给经济待遇又给成长支持,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均进入后备干部库,并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中培养和锻炼,业绩突出的可优先选拔到重要岗位。

  (六)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繁昌区人才绿卡”规定的其他待遇。

  对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市、区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的原则执行。

  九、监督检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方案给人才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经资格审查并书面通知考生后,考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否则将纳入繁昌区考试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繁昌区政府部门(含国企)举办的各类人事招考。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提前1日书面反馈至报名邮箱;因临时突发原因的,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邮箱中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述。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7870258

  0553-7864225

  监督电话:0553-7852472

  附件:

  附件1.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标题:关于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

来源:http://fc.whxf.gov.cn/Home/Content/?Id=1245166&ClassId=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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