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
面试对象:参加笔试取得笔试成绩的报考人员。
面试形式: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内容:湘剧表演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身段、唱腔、念白、剧目表演,测试时间为20分钟;二胡演奏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独奏、视唱、试奏,测试时间18分钟;舞台灯光设计与操作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舞台灯光场景设计、实操。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前报考人员放弃的,不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5216553
监督电话:0731-25245698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
标题:2024年茶陵县茶陵湘剧保护传承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茶陵县人民政府
来源:http://www.chaling.gov.cn/c11042/20240913/i2242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