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天津法官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9-13 10:50:42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由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2.考察。考察人选按照计划考察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进行等额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四、纪律与监督

  1.天津法官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领导成员和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五、报考咨询

  网站报名技术咨询:采用线上方式,详细关注报考网站“技术支持”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2750832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27508527

   

  附件:《天津法官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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