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2024年9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缴纳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具体可电话咨询:022-12333。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聘单位可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
改报时间:2024年9月27日。改报在线下进行,如出现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考单位联系有关考生是否改报本单位其它岗位或其他单位已开考岗位,招考单位将最后改报的结果反馈给考评中心,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为公共科目,根据职位要求,本次招聘职位均为综合管理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公布笔试成绩时为300分制。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10月30日9:00起。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上午进行。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笔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2.成绩公布。2024年12月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本次招聘各职位笔试合格线为180分,低于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招聘单位所需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同一岗位通过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总工会具体组织实施。
1.时间地点。面试于2024年12月21日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科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题目由招聘单位委托人才考评中心命题,题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考官。面试设置1个面试组,共7名考官,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主考官由市总工会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考官由市总工会协调市人才考评中心确定,随机外派考官占比不少于考官总数的50%。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发布招聘公告网站查询总成绩。
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4.成绩合成。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3(即换算成100分制)×50%+综合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50分,总分300分)相加;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