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2.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
(5)荣誉证书(仅限师范类从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枣庄市外名师等提供);
(6)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仅限2024年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供)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枣庄市内企业在职人员、枣庄市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离职、辞职应聘的,须提供相关离职、辞职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后返还,保留复印件。
3.参加资格审核审查人员,必须按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查和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由枣庄市第三中学组织实施。面试方式包括模拟讲课和问题答辩,面试主要测试新课程理念、教师道德修养、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等业务素养,以及岗位适应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3.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均安排在同一评议组、在同一天内、使用同一套面试题进行。面试成绩由专家评议委员会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和引进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按模拟讲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成立考察小组,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引进人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合格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枣庄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登记表》、《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情况汇总表》,向编制部门、人社部门、组织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市教育局发放聘用通知书。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与引进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相应补贴政策
(一)生活和租房补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全日制博士和择业期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和租房补贴,自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次年首月起连续发放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