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瀍河回族区教育工作需要,经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教师8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洛阳市教育局中共洛阳市委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实施办法》(洛退役军人〔2024〕4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成立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80名(含退役军人单列岗位2个),其中初中教师43名,小学教师37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专业条件等情况详见《瀍河回族区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
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年龄要求: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放宽2岁。
3.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于录聘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9月9日9:00—2024年9月11日18:00。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henan.bmpta.com/lychjs/index.aspx),按网站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信息保存后,请及时按系统提示上传照片,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