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将通过辽宁沈抚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资格审查
录用前,对拟聘用人员开展资格审查,对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年龄、资格证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凡应聘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要求A4纸打印版本,含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保证验证码在30日内处于有效验证期内);
6.工作经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等)。
(五)考察与体检
通过背景调查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及工作内容核实、是否存在重大工作失误、是否存在犯罪记录、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安排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复检将在提出申请的1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通过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将通过辽宁沈抚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24-56608871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人员公示(初试、复试、资格审查、考察、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辽宁沈抚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初试、复试、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月人均工资约4500元,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的80%发放。
附件:1.2024年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聘任制教师招聘计划表
原标题:2024年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聘任制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ttFkY3iQu75CTm1n-YmpQ?poc_token=HJ8Q1WajUNgVXlQoLgfmGyU6JIPoK2CQHixDkK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