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滨海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教育人才聚集区,加快现代化滨海新城建设,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发〔2017〕37号),结合区域教育工作实际,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拟公开招聘10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其中: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一中学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育华学校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耀华滨城学校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田家炳中学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一中学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实验中学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10名。具体岗位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层次教育人才。
(二)招聘条件
⒈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滨海新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富有团队精神,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从事岗位要求的学科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及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能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6)符合第一、二、三类人才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第四类人才需具有博士学位(各类人才范围详见附件2);
(7)具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8)符合第一、二、三类人才报考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符合第四类人才报考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9)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突出业绩和较高影响力的教育学专家、教育教学名师或教育教学优秀人才(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
(10)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11)符合招聘计划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现为滨海新区教体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6)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24年8月28日至9月4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s://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https://jtj.tjbh.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以邮寄材料方式进行(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EMS)。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供其他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材料邮寄到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