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15 16:46:35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三定”规定,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将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创办于2012年12月,由国家文物局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组建,是隶属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处为文物行政执法机构,承担海南省文物进出境审核及鉴定工作、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文物鉴定工作,办公地点在海南省海口市。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旅文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琼编〔2024〕20号)文件精神,核定我处事业编制26名。因工作需要,我处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详见《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7.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8年8月1日后出生),博士生或取得文博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1日后出生)。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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