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2024年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38名。为做好幼儿园员额人员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38名,其中教师24名,财务人员2名,保健医12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乐于奉献,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8.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1.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符合本公告和《陵水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2)所规定的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3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wszpxt.hainanzx.cn/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受理。
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版扫描材料至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所有扫描件务必清晰,扫描件不清晰者不予以审查报考资格)。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
2.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并贴照片,详见附件2);
3.学历、学位证书(视报考考生实际情况提供);
4.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应聘教师岗位须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财务人员岗位须提供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应聘保健医岗位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证书;
6.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报考教师岗位人员提供);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