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体育局、教委、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天津市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津体〔2012〕12号)及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体育局优秀运动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津体人〔2019〕1号)等文件精神,天津市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拟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1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为促进天津竞技体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单位概况
天津市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为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本市田径项目业务管理,研究制定本市田径项目发展规划,承担专业运动队管理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承办国家体育总局和本市田径项目的竞赛。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天津市田径运动管理中心2024年招聘运动员计划表》(见附件1)。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体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体育职业道德;
4.具有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热爱集体团结协作、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25周岁以下指199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20周岁以下指2003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6.未满16周岁报名者,需监护人书面同意;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并能代表天津市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全国单项体育比赛;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项条件(见附件1),所获成绩项目应为奥运会、全运会(竞技体育)正式比赛项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在以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考期限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于2024年8月12日起,在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tj.gov.cn)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体育中心科研楼三楼田径中心办公室。
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天津市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运动员选材测试评定卡》、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半近照三张及报考岗位资格所要求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内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应确保填写的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方法:应聘人员应在天津市体育局官网上下载打印《天津市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在公布的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段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超过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