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宁植物园考核招聘技术员公告

2024-08-10 11:38:47阅读:0地区:青海电脑版

  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2024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现将2024年西宁植物园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考生参加西宁植物园自行组织的考核招聘程序。

  二、招聘程序

  根据《2024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通过网上、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日(8:30—18:00)。

  2.审查地点:西宁植物园办公楼一楼党建纪检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三巷5号西宁市园林植物园内)。

  3.考生需要携带以下审查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须携带用人单位及组织部门2024年2月29日前开具的服务期限已满5年且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携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2024年2月2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4)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5)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其中彩色复印件一式两份。

  (6)不按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核测评。

  1.时间: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每名考生考核测评时长为30分钟。

  2.地点:西宁植物园一楼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三巷5号西宁市园林植物园内)。

  3.内容: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评占70%(专业实操30%,专业知识40%)、综合素质测评占30%。根据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排名第一名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实操测评成绩高低排序。

  (三)体检。体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工作人员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五)公示。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经调查核实后视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办理。

  (六)聘用。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我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事宜。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核招聘工作相关事宜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本次考核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刑法修正案(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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