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公告

2024-08-09 14:45:38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为深入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16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4】20号)文件精神及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本溪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卫发﹝2024﹞54号)文件要求,我县组织实施2024年度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全科医生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一)岗位设置数量

  招聘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有1个,其中县中医院1个;招聘岗位设置在乡镇卫生院的有2个,其中高官中心卫生院1个、清河城镇卫生院1个。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具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或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以上的执业医师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招聘条件

  1.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对于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

  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对于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医学类专业学历。

  2.报考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应符合下列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扎根政府办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4)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5)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

  (6)具有2年以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二、招聘步骤

  (一)信息发布、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招聘计划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发布。

  2.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报名。当招聘岗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原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境)内高校毕业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考生: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需报考限资格证书岗位的考生提供)。

  4.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周六、周日不休)。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将不再受理。

  5.报名地点:本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县政府后楼八楼817室)

  报名咨询电话:024-46829325(县卫生健康局)

  6.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现场填写《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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