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着力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优秀人才加入我县干部队伍,根据《关于开展鞍山市“名校优生计划”的实施意见(试行)》(鞍委人才办发〔2023〕2号),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拟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应届本科毕业生。
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以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即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本科生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7月17日(含)至2006年7月17日(含)期间出生)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7日(含)至2006年7月17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7日(含)至2006年7月17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11人,具体计划详见《2024年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7日9:00至2024年7月19日17:00。
2.报名提交信息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报名资格审查材料编号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的形式命名)连同报名登记表共2个附件发送到报名邮箱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
(1)《2024年岫岩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电子版;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考生报名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
2024届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提供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表内要准确注明所学专业,专业名称要与毕业证一致);
(4)“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本科生报考,如建设学校名单中没有的专业,考生须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
(5)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另需社会保险未缴费证明或截图(省内考生通过辽宁税务APP软件截图,省外考生通过当地保险缴费软件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