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考《2024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2-8772026(工作日9:00-11:00,13:30-16:30)
附件1:2024年鞍山市立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鞍山市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
原标题:2024年鞍山市立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anshan.gov.cn/html/RSJ/202407/0172016210471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