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立山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立山区实际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5日(含)至2006年7月5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5日(含)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鞍山市立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6.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对工作经历要求的“2年及以上”均为“2年(含)及以上”,需提供与工作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5日。
7.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聘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9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4年鞍山市立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数、岗位简介、专业要求等相关内容可通过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shan.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9:00至2024年7月11日17:00。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7月8日9:00至2024年7月11日17:00登录公开招聘报名平台:(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asslsqzp2024/index.html#/index)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9日9:00至2024年7月11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于2024年7月12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24年7月9日9:00时至2024年7月13日12:00时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按钮,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是否成功,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