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4-07-05 13:06:07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为加强兴隆台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关于印发<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盘人社发〔2013〕17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4〕103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6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能力及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

  ④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⑤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

  ⑥退役军人单列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的人员。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单列招聘计划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基本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内))和延期发证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具体见《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时,可在工作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21日的8:30--11:30、13:30--17:30)拨打18502423626进行咨询。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点击公告下方“进入考试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期间开放),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17:00。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自行下载相关材料,打印、签字、上传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材料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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