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见长,管经文理艺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培育单位。以本科教育为主,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上海市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培育)单位,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单位面向残疾人进行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行政管理 | 2人 |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 2.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截至2024年6月5日(含)前核发;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截至2024年6月5日(含)前核发(残疾军人的报考条件比照事业单位残疾人专项招聘身体条件要求执行); 4.具有本市户籍(含高校集体户口); 5.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7.具有自理日常生活,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8.熟练掌握office软件等现代化办公技术,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
二、招聘流程
1.应聘时间和方式
应聘时间:即日起至6月14日16:00。
应聘方法:应聘者填写求职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如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复印件集成一个PDF文档)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培养院校-应聘岗位)方式发送至rsc@sspu.edu.cn。(报名与后续应聘流程中使用的残疾证号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考核。
3.考核方式
人事处会同二级单位根据招聘要求及报名岗位要求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相关岗位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通知相关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本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向学校提交医院体检证明。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为期两周的见习。考察重点为体检合格人员业务能力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方面情况。见习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特别告知
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均需真实、准确。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有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今后亦不得再报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岗位。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人事处
邮编:201209
联系人:夏老师、邴老师
联系电话:021-50217813
监督电话:021-50216012
人事处网址:http://hr.sspu.edu.cn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024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