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水市教育局、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水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教局发〔2024〕51号)精神,2024年我区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24年,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加强我区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力度,持续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计划和岗位
我区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40名,聘期为3年。
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附件1。
三、基本原则
(一)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与我区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
(二)招聘工作由区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四)“特岗计划”城区学校不设岗,特岗教师全部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五)“特岗计划”教师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足球方向)、英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七)为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具体措施》(甘退役军人发[2023]30号)要求,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特岗计划”。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4.以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高等专科学校师范专业毕业生。
5.麦积区户籍。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27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应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且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认定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应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特岗计划”笔试考试,通过“特岗计划”笔试后,须在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环节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未取得,则取消参加“特岗计划”面试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