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4-04-08 11:27:25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招聘岗位、计划、类别及考试项目

  1.此次招聘岗位16个,招聘计划1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附件1)

  2.招聘岗位类别、名称、考试项目如下:

岗位类别岗位名称考试项目
A类高层次专任教师面试(试教+面谈)
B类眼视光技术专任教师、口腔医学专任教师、基础护理专任教师、智能医疗装备技术专业专任教师笔试+面试(试教)
C类基础护理实训教师、解剖学实训教师笔试+面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
D类专职辅导员1、专职辅导员2、专职辅导员3、专职辅导员4、专职辅导员5、专职辅导员6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
E类教务处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发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财务专业技术人员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
A类岗位不进行笔试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8:30—2024年5月6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招考网www.hnzkw.com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毕业生,必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国(境)外留学人员请同时提供录取通知书、成绩单、毕业论文以及其他能证明所学专业的有效材料(原件、翻译件都须提供)。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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