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4-04-08 11:27:25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八)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1)A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合成

  A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60%++面谈成绩×40%

  B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100%

  C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60%

  D、E类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排名为准,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A类岗位根据《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稿)》校党发〔2023〕11号)文件精神,符合相关人才层次认定条件的,可享受对应人才层次待遇。

  六、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19108(人事处师资科)

  投诉电话:0731-58519003(校纪检监察室)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年湖南公务员录取专业目录.xls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7日

  原标题: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xtrs.xiangtan.gov.cn/25937/content_1292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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