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提倡诚信报考,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拟聘用人员、所在高校与学院签订三方协议,如放弃聘用,将记入诚信档案库。
(十)关于岗位递补
因自愿放弃或未通过体检、考察等环节造成的空缺职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递补,并组织开展体检、考察工作。
调剂递补后,仍出现未通过体检、考察等环节造成空缺职位情形的,不再递补。
六、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考者提供的联系方式须准确有效,便于随时联系,因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引发的各类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951-6883017
电子邮箱:nxjyzzb@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951-6883015
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088-0028
咨询时间: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1.《2024年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面向院校及专业》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日
原标题:2024年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sjy.com.cn/show.asp?id=1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