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竹山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04-03 12:53:12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人才来我县创业就业,根据《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竹办发〔2022〕6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数量

  2024年竹山县面向社会集中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7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竹山县2024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和附件5,以下简称《岗位目录》)。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附件《竹山县2024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以下简称《岗位目录》)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6.原则上引进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双一流”院校(学科)本科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目录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已在竹山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已与我县辖区内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1.薪资待遇。引进到事业单位的解决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内工资按转正工资标准执行。引进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按国家有关政策落实相应工资和级别,企业引进人才由企业和引进人员双方商定薪酬待遇。

  2.人才津贴。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在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博士研究生享受5万元/年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享受3万元/年生活补贴,连补5年;“双一流”院校(学科)本科毕业生享受2万元/年生活补贴,连补3年。人才引进满1年后,经申报、考核等程序,将人才津贴发放到位。

  3.住房保障。按规定享受竹山县人才公寓及其他购房补贴政策,入职后即可申请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3年内免租金。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协议且已工作满3年、在竹山购房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8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双一流”院校(学科)本科毕业生可享受3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

  4.其他待遇。引进人才在办理落户、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就医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办理。

  四、引进程序

  本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流程》(十人才〔2019〕9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和《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竹办发〔2022〕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向报名者收取考试、体检等费用。县直事业单位、县直医院、县属学校人员引进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5月10日,引才招聘面试考核在7月底前集中完成,8月上旬左右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人员引进可放宽时间条件,实行自主引才且全年有效。引进全过程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进行,各个环节均通过今日竹山网(http://www.zhushan.cn/)和竹山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告。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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