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潍坊昌邑市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2024-03-22 10:37:48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到我市中高职院校及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昌邑市第一批教师招聘计划招聘40人,其中城区中小学编制教师15人,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编制教师15人,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10人,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拟分别在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院校进行宣讲,组织现场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当前站招聘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岗位名额可向下一站进行调剂,直至本批次招聘结束或招聘计划名额完成。调剂后的招聘计划在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发布。因为非人为因素导致取消计划将会发布公告通知,届时广大考生可以选择参加昌邑市2024年教师招聘统一招聘考试。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需为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全国2024年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获得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或省级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报考面向2024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的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需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3.报考中高职教师岗位的,需为相关专业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相关专业见岗位表)。

  4.报考学前教师岗位的,需为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全国2024年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得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或省级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培养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纳入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须为1983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

  6.除潍坊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于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师岗位,报考学前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幼儿园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潍坊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教师岗位拟聘用教师须在一年内取得中职或者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报名:

  3月28号山东师范大学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现场报名,3月29号曲阜师范大学宣讲会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高校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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