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第一次考核招聘公告

2024-03-13 17:14:59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无纹身,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核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报名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聘3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网上缴费网站地址:http://scrszp.ikaowu.com。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10:00至2024年4月8日17:00截止。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注册登录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50KB以下)的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招聘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别提醒:宜宾市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报考者需由编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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