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8.与用人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9.酒泉市及所辖县(市、区)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
10.2024届酒泉籍省属公费师范生;
11.学业成绩单中有两门及以上必修课补考记录的(因学校选派参加有关活动、有关工作或因病请假缓考、延考且学校出具证明的除外);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才公告。在“西部先锋网”发布公告。同步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酒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二)网络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00至2024年2月23日18:00。报名途径包括手机移动客户端和电脑PC端两种方式,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1个岗位。
A.手机移动客户端:请在微信中搜索“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或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后点击“人事考试”模块,选择对应公告进行报名。
B.电脑PC端:在电脑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s://www.jqrc.net”进入酒泉人才网,点击进入“人事考试”栏目并选择对应公告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酒泉市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
(5)普通话等级证。
(6)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7)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应聘人员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带二维验证码,且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
(8)学生证、就读高校就业部门推荐证明、自荐材料。
(9)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往届生不作要求),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需要提交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10)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甘肃“鼎力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
(12)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其他资料。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分级实施,报考市直教育系统岗位的,由相关用人单位初审,市教育局复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报考县(市、区)教育系统岗位的,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初审,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具体程序为:
1.对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合适岗位。
2.报名结束后,通过初审人员名单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经本级教育、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
3.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