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酒泉市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02-08 08:49:56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四)面试。面试工作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分级实施,报考市直教育系统岗位的,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教育系统岗位的,由各县(市、区)组织、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区)面试工作应与市直教育系统面试工作同步进行。

  面试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组织实施。说课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教材与教法贯通能力。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说课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应聘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和高校特点由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确定说课试讲内容。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届时另行通知),迟到15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有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聘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面试中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其官方网站公示。

  (五)确定引进对象。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引进招录岗位计划,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该岗位拟引进人员和备选人选。拟引进人员及备选人选确定后,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分别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六)体检。由市、县教育、人社部门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

  (七)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或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考察通过征询拟引进人选毕业院校、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被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家庭情况、主要特长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八)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对拟引进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审核需要在专业档案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拆封)、证件进行复审,与考察合并进行。2024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九)公示。根据考察、体检及资格复审等情况提出聘用意见,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或县市区组织、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分别由市、县教育部门在官方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纪律和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引才各环节工作。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程序启动后,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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