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30 09:40:19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方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将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组要按照“谁考察、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考生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小组应同考察对象进行谈话考察,确认其应聘意向。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考察方应告知其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学校将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专业面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由学校人事处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和探索网(https://www.cqd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其中,应届毕业生应及时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最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引进人才工作协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并及时转接人事档案,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3年。聘用人员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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