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30 09:40:19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下列情形的,还可享受我校相应的优惠待遇:

    1.博士(年轻优秀博士引进待遇为35万-65万元)。

    (1)一次性提供安家费2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

    (3)首个服务期享受学位补助18000元(按月发放);

    (4)根据来校后取得的高质量科研成果给予科研奖励经费最高约为33万元;

    (5)进校8年内提供过渡住房1间;

    (6)资助资料等费用6000元;

    (7)协助解决未成年子女入学。

    2.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待遇执行(具体待遇面谈)。

    3.给予外地报考人员一定交通费用补贴,免费提供应聘期间在校食宿。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校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将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荣誉表彰(获奖)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一)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邮编:400041;

    电话:023-68590624、18523316377(董老师)、17783813650(张老师);

    邮箱:cqdxszk@163.com。

    (二)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上述联系电话咨询。

  附件下载:

  1.附件1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3.附件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5.附件5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6.附件6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7.附件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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