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辽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量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24名列编工作人员,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设置岗位计划24个。详见附件《2023年度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以《招聘岗位表》规定为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8日(不含)至2006年1月8日(含)期间出生的(报名日期开始计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
9.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除学历、学位以外的其他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不含)。
10.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1.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2.博士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通辽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免收考试费用。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网址: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09:00—1月12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3日12:00。
3.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即默认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即视为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