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是行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实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司局级。负责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内设12个机关处室和4个直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别为统计中心、救援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安全技术中心。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为统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安全技术中心。
(一)统计中心
隶属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公益一类,正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矿山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和为矿山安全监察服务的相关统计职责。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82号。
(二)机关服务中心
隶属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暂不分类,正处级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及后勤服务管理职责。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82号。
(三)安全技术中心
隶属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公益二类,正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矿山安全科技研究开发、安全培训等职责。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82号或金凤区良田渠街。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详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请报考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招聘计划,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17日,即1993年11月17日至2005年11月17日间出生。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11月17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原则上应于2023年11月17日前取得。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违纪违法被定罪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试用期未满及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八)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九)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1月17日9:00起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网站(https://nx.chinamine-safety.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使用微信APP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打开小程序后进行报名。